依据《实施条例》第49和第50条,掉头与倒车规定考点如下。
(1)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、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、人行横道、桥梁、急弯、陡坡、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,不得掉头。
(2)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、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,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。
(3)机动车倒车时,应当查明车后情况,确认安全后倒车。
(4)不得在铁路道口、交叉路口、单行路、桥梁、急弯、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。